二手车出口贸易必备技能证书
为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精神,依据《资产评估法》《二手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GB/T30323-2013)国家标准、《乘用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T/CADA 18-2021)团体标准、《二手纯电动乘用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T/CADA 17-2021)的相关要求,依法规范二手车鉴定评估行业发展,提高二手车鉴定评估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汉通汽车教育 定于 09 月 09日举办第 85期中、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岗位技能培训班,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月14日
考试时间:2024年09月15日
理论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卢元路大湾汽车交易市场
实操地点: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卢元路大湾汽车交易市场
二、培训内容
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培训指定教材《二手车鉴定评估基础与入门》《二手车鉴定评估理论与实务》《二手纯电动乘用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实施与细则。内含:二手车鉴定评估基础---汽车结构原理、汽车构造知识、排放与安全技术等;二手车技术状况鉴定---市场发展概况、鉴定评估基本知识、术语与定义、检测和技术鉴定、价值评估、法律法规等;二手车价值评估---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等;二手车鉴定评估实务---二手车鉴定评估实操流程、作业表填写、技术状况鉴定、评估报告撰写等;二手车鉴定评估实际操作---车辆唯一性的认定方法、车辆过户流程、二手车事故鉴定方法;《二手纯电动乘用车鉴定评估技术规范》释义;二手纯电动乘用车技术状况鉴定示例。
三、考核方式
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考核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必答形式,考试时间1小时30分钟;技能操作考试采用实际操作和现场答辩形式,考试时间1小时30分钟,45分钟看车,45分钟作答。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四、报名条件
——中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照(含)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岗位技能工作4年(含)以上;
(2)具有高等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3)具有中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含同等学力),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4)取得初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岗位技能证书的高等专科在读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5)取得初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的本科在读一年级以上的学生;
(6)取得初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岗位技能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高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C1照以上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岗位技能工作6年(含)以上;
(2)具有大专学历毕业证书,取得中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以上;
(3)具有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取得中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4)取得中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含)以上;
五、报名时间与材料要求
(1)《岗位技能培训申请表》原件及扫描件(须盖单位公章);
(2)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及扫描件(须盖单位公章);
(4)身份证、驾照复印件及扫描件;
(5)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照一张及同版电子照片;
(6)申报初级二手车鉴定评估师的,需要提供在校证明,并加盖所在院校公章;
(7)申请高一级别二手车鉴定评估师,需要提交证书的扫描件。
报名截止日期:
请于 2024年09月 09日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2177862991@qq.com 。
六、费用与收款
中级培训及证书工本费:3800元/人(含教材费、报名费、培训费、考务费),食宿费用自理。
高级培训及证书工本费:4800元/人(含教材费、报名费、培训费、考务费),食宿费用自理。
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广东汉通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寮步向西支行
账 号:130100190010012308
七、招生人数
本期培训计划招生 20 人。
八、证书颁发
经过6天3晚的学习培训,1天的考试,理论考试和实操考核均合格的学员,可以获得由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颁发的《二手车鉴定评估师岗位技能证书》。
九、联系方式
培训机构名称:广东汉通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培训部)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卢元路大湾汽车交易市场
邮编:523000
联系人: 卢老师 13652673997(微信同号)
羊老师15899645899(微信同号)
高老师13925719217(微信同号)
E-mail: 2177862991@qq.com
网址:http://www.htaedu.com/
十、提示及要求:
1、请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申请表;
2、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和驾驶证原件;
3、学员需自备计算器以便学习和考试使用。